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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离婚后的分配 彩礼要怎么退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2日 来源:北京离婚房产诉讼律师
[导读]:  韩翔律师,北京离婚房产诉讼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韩翔,北京离婚房产诉讼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前财产离婚后的分配

  我国民法典婚姻篇对于夫妻财产约定是没有什么限制性规定的,比如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那婚前财产离婚后的分配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财产离婚后的分配

  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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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为个人婚前财产;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为个人婚前财产,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为个人婚前财产;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三、婚前财产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彩礼要怎么退

  彩礼是我国在男女双方缔结婚姻所要遵循的文化习俗,已经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约定俗成的礼节,但是近年来许多家庭因为彩礼事情而闹出许多纠纷,特别是天价彩礼的事件,那么如果收取了彩礼,彩礼要怎么退,下面就由为您介绍。

  一、彩礼要怎么退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相关司法皆是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如果你们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返还彩礼难度很大。

  二、彩礼产生的纠纷有哪些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我国民法典均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三、对于彩礼的收取如何处理

  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曹保明:彩礼是礼但不能过度。

  ;彩礼首先是一种礼节。;曹保明表示,;这种礼节并非由制度约束,而是一种民间习俗。;

  在中国传统社会以及当代农村社会中,彩礼曾经很普遍。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曹保明介绍,在古代的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物为礼。而女方家在收受彩礼后,也会回赠价值相当的财物给男方家,此为;回礼;。女方出嫁时,女方家会给予多倍于彩礼的嫁妆作为陪嫁带至夫家。

  曹保明认为,现在的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这就失去了本意,;彩礼作为礼节和民俗,可以予以保留,但千万不能过度,否则就是;天价彩礼;

  民俗学会理事长施立学:高额彩礼会让已经富裕的农民致贫,那些因为彩礼产生的纠纷还扰乱了农村的秩序,另外高额彩礼的攀比会让社会风气变坏。

  综上所述,彩礼用法律术语来表达就是婚约财产,如果当事人在收取彩礼后又没有缔结婚姻的意思,那么收取彩礼的一方就需要退回去,否则可能按照不当得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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